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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赔偿标准,按照新《邮政法》的规定,只能赔运费的3倍。但是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存在按运费2-10倍的赔偿的方式...
网民提问:由山东青岛寄投四川自贡的未保价干海产品大虾4斤,价值300元,到达自贡是1月17日,我收到的邮件是2月2日,邮件中的干海产品已经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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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邮政法》提高了邮件的赔偿标准。针对保价的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就快件丢失、损坏的赔偿标准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1、快件发生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1)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2)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邮政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规定进行赔偿。 2、快件损毁赔偿应主要包括: (1)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2)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3、内件不符赔偿应主要包括: (1)内件品名与寄件人填写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损毁赔偿; (2)内件品名相同,数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损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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