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哪个单位受伤,由哪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一、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
在哪个单位受伤,由哪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一、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看自己是与派遣公司还是实际的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一、一劳动者虽与用工单位无法律关系,但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死亡、医疗等特殊情况,必要时,用工单位得代行劳务派遣单位职责,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妥善安置劳动者。例如跨省、市、区的劳动派遣,涉及他国的对外劳务派遣,均须用工单位办理派遣单位对劳动者应尽职责,是后,用工单位再与派遣单位根据合同进行结算。二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关系,主要应注意对劳动者的责任界限,各项费用的支付,特别是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涉及工伤、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事项,以及劳动者在派遣期间的安全保障等,应加以明确。三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达成劳动合同关系,对劳动者的义务应由派遣单位负担。为履行方便起见,可能会将派遣单位的部分义务转委托给用工单位代为承担,用工单位应当注意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相关费用的及时发放,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但应避免权利义务界限不清,让他人误认为与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关系,承担本属于派遣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退休人员,在与原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到另一单位从事劳动、接受管理的,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为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新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责任的赔偿主体,应当承担工伤待遇赔偿的各项义务。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原用人单位履行告知义务,不得对原用人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当原用人单位明确告知不予同意,要求改正的,劳动者不得再另行建立劳动关系,否则,原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形下,若劳动者的第二用人单位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与第二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