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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看自己是与派遣公司还是实际的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一、一劳动者虽与用工单位无法律关系,但如果劳动者发生...
在哪个单位受伤,由哪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一、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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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内退人员,在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到另一单位从事劳动、接受管理的,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为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新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责任的赔偿主体,应由其承担工伤待遇赔偿的各项义务。
单位是需要负责的。工伤伤残等级出来之后,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要支付员工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需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用人单位如何避免员工双重劳动关系 1、员工入职前必须要求劳动者提供相关离职证明(如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离职证明)。 2、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要求而员工保证其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 3、对员工的工作经历适当了解和调查。 二、处理原则 1、保护劳动者权利和合法权益是核心原则,举证责任更多的被分配给用人单位。 2、在劳动关系基本能确认的前提下,实践中会倾向于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行事。 3、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尤其是公司入职等流程不够完整时,会产生实际操作中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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