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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2024-11-08
根据事先的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应遵循法定原则处理。若买卖双方未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处理方式(包括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等),则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该条规定如下: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则应参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理:若逾期付款,则应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若逾期交付使用房屋,则应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具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通常情况下,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通过委托具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进行评定,以确定损失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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