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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单位安排的活动,受伤算工伤,如果是自己运动受伤不算工伤。《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四)职工参加本单位(本单位部门之间组织...
楼上孩子乱跑在一定程度上应该算扰民。法律规定规定晚上22点至次日凌晨6点算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噪声管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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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是小朋友自己摔伤,这个老师不应当承担责任的。二,如果是别的小朋友弄伤,就由家长负责;三,如果是老师组织的跳绳活动,小朋友受伤,而且老师没尽到看管责任的前提下,由学校承担责任。因此,你这个问题老师个人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如果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点击我头像来电话或加微信详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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