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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些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社保局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
如果您所在的单位没有按时足额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采取一些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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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会承担以下责任: 1、造成劳动者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3、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4、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5、其他。 法律依据:
劳动者若认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可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一个月预先通知。随后,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相应赔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如果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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