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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劳动者损失的标准: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劳动合...
劳动者离职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或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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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利益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本人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一般不需要的,除非是员工离职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的条件:(一)、用人单位应制定规章制度;(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或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因违章作业造成损失要求劳动者赔偿;(三)、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让劳动者知悉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四)、证明损失的存在。一般应为直接损失,比如货物的损毁、客人的索赔,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预计的利润。(五)、证明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员工明知货物验货不通过而予以放行或有收受贿赂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而普通员工即可以发现的瑕疵作为一个专业的员工却没有发现即可认定为重大过失。一般情况下,如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失而诉诸法律,司法机构也只会裁决员工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1、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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