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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最为普遍...
这是开发商和房地局的共同责任。 1、现在可以要求办理产权证。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可能在办理到你的产权证。那么,你就可以以合同欺诈,首先向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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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委托销售房屋,因受托机构未告知售房情况导致一房二卖应双倍赔偿的,属于商业经营风险,应自行承担。
一、物权优于债权的基本原理 本案中刘某早已经缴纳了全部购房款,且在赵某申请对房屋查封之前就事实上占有并使用了涉案房屋,说明刘某和吴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就,而刘某的房屋过户请求权实际上是一种请求确认权利的物权性质的请求权,而赵某的15万元定金返还请求权则为债权请求权。依照我国物权优于债权的基本法理,应该优先支持刘某的物权请求权。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性质和有效期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这也就是说,当诉讼程序顺利结束且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不会出现权利人遭受到无法弥补损失的情况,那么诉前财产保全的使命就完成了。 我国《民诉法》目前还没有诉前保全裁定有效期限的规定,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的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对一房数卖,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一般都认定数份合同均有效,原则上按如下顺序履行: 1、已办房产过户的; 2、均未过户,实际占有房屋的; 3、均没有过户,也没有占有房屋,综合考虑支付房款的多少和先后,是否办理网签,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等因素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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