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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有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
广东省劳动厅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三、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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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的产假一般为128天,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但如果职工符合当地的规定来生育的,则有奖励假30天,所以一般是128天的产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已经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85次常务会议通过。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依《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三条、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具体放几天,还要依据企业的情况,与领导请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25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29条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规定、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之后,各地政府或者人大制定了相关的条例,部分如下: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 第五章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六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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