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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民法典》同时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
上班期间,摔伤,即使是你自己不小心的,存在过失,也应当属于工伤,建议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餐厅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相应的赔偿理应由餐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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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你是从事餐饮服务的,对顾客的人身和财产有安全保障义务,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失结果发生的,因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你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你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食客到餐厅吃饭,皮包遗落在餐厅,餐厅工作人员拾得后应妥善保管。在他人冒领时,餐厅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相应的注意义务,未对冒领人的身份、拾得皮包里的物品进行核实,其重大过失行为是造成食客财产损失的直接原因,但食客自己遗落物品,自身存在过错,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所以餐厅一方应当赔偿一定的损失而不是全部损失。
建议您报警处理,如果知道对方的身份,您可以起诉对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的,您店里面有监控视频吗?对方的行为由当事人吗?当时餐厅有客人没,有没有人员伤残?本人代理过大量的类似案件,若您觉得有些问题涉及到您的个人隐私,我建议您方便的话直接来电与我详谈,这样更有利于我了解案情,做进一步的法律分析,以最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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