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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由于该餐厅不加管理或者疏于管理的过错行为直接造成未成年人伤害的,原则上应由餐厅承担赔偿责任,但也应考虑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责任,要看当时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是否能够实际履行,如果能够实际履行而怠于履行,则其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当时不具备履行监护责任的条件,例如未成年独自一人去餐厅就餐在游戏区摔伤,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条件,餐厅在其就餐和游戏过程中就应当承担对其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就是说在该未成年人与餐厅的消费服务法律关系中,并不发生餐厅与其监护人的混合责任问题,餐厅在该消费服务法律关系中承担自己的全部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未成年人伤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为由推脱自己的责任。
消协工商局都可以调解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法院起诉。【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餐厅的财务管理方法如下:1.餐饮服务中心实行财务集中管理,部门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2.餐饮服务中心所属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和后勤发展集团有关财务的,法律,法令,法规及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3.餐饮中心财务室负责日常的报帐,算帐,记帐等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同时也要为中心主任提供会计信息和经济分析数据,参与中心的规划和决策。4.财务室协助中心主任作好中心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实行主任"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5.会计人员应尽职尽责作好会计工作,严格实行会计监督,遵守成本开支范围,降低伙食成本费用。会计人员应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人员工作制度》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现金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遵守"现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禁私自坐支、挪用。3.不准用任何方式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4.现金发生差错,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处理。5.各部门当天收入的现金要及时上缴中心财务室,财务室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6.每天营业收入的现金要由保管员,核算员负责收回,三人以上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帐,并由部门负责人、当事人签字。7.任何人不得将收入的现金私自挪用或存放。8.采购人员使用现金,必须由二人负责,持市场购货报销单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到中心财务室报帐。9.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马虎,造成现金丢失、被盗,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银行存款,支票管理制度1.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会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出借,出租银行帐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2.填写结算凭证,必须认真,准确,清楚,不准涂改,大小写金额要一致。3.出纳人员从银行购回支票,首先要按号码顺序在支票登记薄中登记,然后启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4.出纳员要认真核对银行往来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对未达帐款要及时催要清理。5.中心会计要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6.支票与印鉴要分开存放。7.采购员领取支票前,必须填写《餐饮服务中心空白转帐支票领请单》,经主任批准后,由出纳员填好日期,用途,限额,方可领取。8.采购员使用支票结帐后,要及时报帐,如遇特殊情况,经主任批准后,也必须在月底前结清。借款制度1.任何借款都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2.任何人借款都必须填写借款单,由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支付。3.采购人员周转金到年底必须归还,次年重新办理借款。4.一般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一周内报帐。收据管理与报帐制度1.建立收据信用登记薄,由专人负责管理。2.开错的收据,必须全套留存在本收据本内,不准撕下废弃。3.购买伙食原材料商品报帐时,必须填写市场购货单及发货票方可报帐,否则,财务不予办理。4.报帐时,市场购货单,发货票,必须有保管员,经手人,食堂主任,主管副主任和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同时,发货票为一票多样商品时,必须列出购物名细及单价,保管员,经手人签字后附在发货票后。5.旅差费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会计凭证复合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会计凭证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在装订前要进行复核。2.对于复核出有错误的会计凭证,要按规定的程序改正。3.会计档案要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找。4.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要整理成卷,装订成册,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毁损散失和泄密。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要销毁时,必须报集团财务科批准后方可销毁。6.会计档案销毁时,应在后勤集团财务科派人监督下,经中心会计出纳核对准确后进行,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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