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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兼职区别如下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
一般非全日制用工是合法的。指的是一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一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超过的属于加班要给加班费。一个月以上的用工要签书面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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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要说兼职算非全日制用工么的规定,不知道你所说的兼职与我理解的兼职是否一致。非全日制用工依然是劳动关系,只是以小时计薪,一般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日,累计不超过24小时/周。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劳动,双方均可随时终止用工,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也不需要按照全日制用工办理社保,但具体规定要看各地方法规,我所在地区规定本地户口的非全日制用工按照自谋职业人员参保。我理解的兼职是同时与两个或者以上的建立劳动关系。这种只是同时存在多个劳动关系,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管理参照单一劳动关系。
1、只要当事人需要继续参保的,用人单位停止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原因)就要办理社保转关系转接手续;2、办理该项时,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本、、(个体工商户)等,事先咨询接收地的部门工作人员,只有对方同意接收该关系的,才能办理转接手续。一,转移社保关系的手续及需要的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单位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凭单位介绍函、被代理人员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2,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社保机构的户名、帐号和开户行名称,并盖社保机构公章。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第二代身份证需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3,个人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持接收单位介绍函,调出单位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基金转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二,社保续交的方式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基金不再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的,转移模式依然为“双转移”,即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都要转移。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2,具体办理方式为: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或自谋职业者可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手册、卡,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第二月按季或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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