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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8年12月到一家公司工作至今,现在公司领导让我把工作移交给另外一位员工,然后把我安排到一个我不了解的工作岗位,我不打算去。但如果不去,又...
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辞退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规定: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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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认定劳动关系存在,所以用人单位也是需要赔偿的,但是,在公司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认定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你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必须支付生活费。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劳动者有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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