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划拨的土地什么时候能收回

2021-1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下列情形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1。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2、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免费收回划拨土地的使用权。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给予适当补偿。

相关法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