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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律师,我明天回去闵行区劳动局仲裁机构咨询一下。也孙律师,要求两个月补偿是劳动年限的补偿吗?这个包括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工资吗?-------现...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为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现在公司如果认为员工不符合要求,有两个解决方案供参考: 方案一、与员工协商,沟通其工作情况,劝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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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在试用期应当提前3天通知,在转成正式员工后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这个是正确履行离职手续的程序要求,否则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面临着要赔偿的风险。2、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员工的应有权利之一,因此是否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在法律上你都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都必须给你办理工作交接和出具解除证明以及结清工资等。3、你签了合同,提交了辞职信,但没有满一个月就走,如果公司没有存在例如拖欠工资、未购买社保等情形,那么严格上说你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否赔偿这个需要公司能有证据证明你的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否则公司不能要求你赔偿。4、你未提前一个月离职,这个不会影响你下面合同的签订,因为解除劳动关系是员工的权利,公司不能强制你继续履行合同,而且公司需要按照要求与你办理离职手续和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等。如果公司不配合你,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如果因为公司未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而导致你未能与新的公司签约,导致你工资损失,你可以要求原来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可以现在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工资的补偿。 2、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规定,不代表你自动辞职。 3、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工作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4、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5、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 6、应按照每个月的总收入计入。 7、具体律师费建议与律师协商,没有具体标准。
1.依法解除劳动关系:递交书面的辞职通知书(注意保存递交的相关证据,可以通过邮寄、录像等方式)。递交30日后(试用期3日后),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2.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工资。 3.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者克扣的,可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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