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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过错原则,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
在完成交付以后,特别是主人进住后应当将钥匙全部交与产权人。在入住早期,因施工等暂时留钥匙,经产权人同意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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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钥匙不等于交房。法律意义上的交房,应包括占有转移和所有权转移。 占有转移在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也就是俗称的交钥匙。 所有权转移就要求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在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如交付房产证,实现所有权的转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
1、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均承诺将于正式交房办理入住手续后若干日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但交房之后,部分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办理两证,有的甚至拖延四五年之久。此类行为极易引发群体性诉讼。 2、对房屋设施或户型结构进行单方变更的行为。开发商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单方改变房屋原设计,使最终交付业主的房屋在设施或户型结构等方面发生局部变更,业主不同意开发商的单方变更行为而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3、楼盘商业广告的夸大或虚假宣传行为。开发商为推销其开发的商品房,在前期广告中进行夸大其词的宣传,甚至做出虚假承诺和保证,业主收房时才发现房屋和楼盘实际状况与广告宣传不符,从而引发纠纷。 4、交付房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的行为。
商品房交钥匙不等于交付。法律意义上的交付应包括占有转让和所有权转让。占有转让在中国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房屋的转让占有被视为房屋的交付和使用,通常称为交钥匙。所有权转让要求卖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满足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并通知买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方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房屋交接手续,如交付产权证书,实现所有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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