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所谓住房反向抵押,是将反向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业务。”1.首先这种保险版的“以房养老”是将住房抵押和终身养老年金结合在一起,...
“所谓住房反向抵押,是将反向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业务。”1.首先这种保险版的“以房养老”是将住房抵押和终身养老年金结合在一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房养老”有个必要前提,就是每一代人在工作之后,都能较轻松地买到自己的住房。住房体现的仅是其“居住”价值,而不是可以投资获取暴利的资本。如此,在房子上才不会产生过多经济纠葛,老年人才敢随心所欲处置房产。2013年出台的《国务院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保监会在、上海、广州、武汉四地推出为期两年(2014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的“以房养老”试点。但是,今年5月,有媒体盘点后发现,总共只有78人59户投保,而办完所有流程的则更少。数据显示,自以房养老试点之日起到今年5月20日,18人12户投保,上海13人11户投保,广州14人11户投保,武汉2人1户投保。全国四地办完所有流程的是47人38户。对此,媒体给出了“应者寥寥”、“惨淡收官”的评断。“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坊间俗称“倒按揭”。这项保险产品的设想一经提出,笔者就觉得在中国恐怕悬。因为对于中国城市中的普通居民家庭而言,一套住房,不管“户主”写的是谁,实质上就是全家人共有的最大的一笔财产。现在70岁以上的老人,差不多都有二、三个子女,一般都会紧盯不放。绝大多数老年人不太可能为了自己养老,就把房子抵押出去换取生活费用。现在的电视节目喜欢调解家庭纠纷,一家几代人为着房产闹得不可开交的例子比比皆是。有专家评说,这是因为中国人素质不高,你看发达国家的倒按揭不是办得红红火火。“素质”这顶帽子,可不能满天飞。将心比心,老人很自然地都会想到,自己身后房子归保险公司了,孩子们住哪里?所以,倒按揭这件事,有个必要的前提,可以说是社会前提,这就是每一代人在工作之后,都能比较轻松地买到自己合适的住房。这样的话,住房体现的仅仅是“居住”这一实实在在的使用价值,而不是可以投资获取暴利的资本。如此,老一代和下一代,在房子上就不会有更多的经济纠葛,老年人也就能随心所欲地处置自己的房产。以此为前提,倒按揭才能够接上地气。当时,对于倒按揭的方案,还是有一些官员和专家为其“据理力争”的。为了不卷入无休止的无谓争论,退一步说事,我也曾指出这个方案也许是“小众”的,可以交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去处置,政府不必介入和干预就是。然而,说实话,如今这样的“应者寥寥”的结局,笔者也没有想到。平心而论,造成今天这样的结局,应该还有第二股力量在起作用。这就是在房地产前景十分不明朗的背景下,保险公司自己也没有去积极推展这项业务。记得有一次在上海参加一个媒体举行的座谈会,会上我曾经问一个美国专家,虽然说美国倒按揭很受欢迎,但是在“次贷危机”的大背景下,这项业务还会大发展吗?美国专家也乐了,很肯定地回答:“当然不会”。回来后,便写了一篇文章,主要的内容就是讲,倒按揭的最大风险很有可能是在保险公司。因为倒按揭的发展,还要有另一个前提,可以说是经济前提,就是要有一个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住房市场。当时想到,中国老人的一套房子,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空中楼阁,下面的地皮是与房子不相干的。至于房产,房本上的户主完全拥有的时间也只有50-70年。老人的房子恐怕不会是新买来就抵押出去,大多已经住了十年八年。往后数,更是住一年少一年。这笔账到底怎么算?同时,房地产圈内人士有个说法,中国城市中的普通住房,也就能住30年。若是,按倒按揭设计者的说法,老年人60岁把房子抵押出去,自己还在那里住。那即使到85岁去世,也得再住上25年。那到时候,保险公司拿着那个破房子,还值几何?再接下来,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种种危象,二、三线城市有的已经为“清库存”而苦恼了。虽然一线城市房价也还时不时地往上蹿一蹿,但恐怕已经很少有人坚信城市住房只涨不落的神话了。后面的分析恐怕不用再细说……你懂的。回顾这个尚未长成便夭折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其实有两点教训是应该记取的:其一,一项政策,无论是社会政策还是经济政策,有两个方面是必须统筹考虑的,这就是经济理性与人文关怀。必须在两者中取一个平衡点,而我们现在有些政策有点偏爱经济理性,忽视或者无视人文关怀,其结果反倒是失去了理性。其二,社会领域的事情有社会发展自身的规律,譬如养老,譬如住房。什么事情都只看重经济利益,而且表现为一种偏执的线性思维,这样办事,恐怕大多会办砸。阅读!
以房养老(ReverseMortgage),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按计划“以房养老”政策会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1)子女养老,房产由子女继承;以房养老(2)抚养人养老,房产由抚养人继承;(3)租出大房再租入小房,用房租差价款养老;(4)将房子出租出售,自己住老年公寓,用租金或售房款养老;(5)售出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6)将住房出售,再租回原住房,用该笔款项交纳房租和养老;(7)将房屋抵押给有资质的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个月从该机构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去世后则用该住房归还贷款。第一种形式属于家庭养老,取决于子女的孝心和孝行;中间的几种形式属于自助性养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以房养老存在问题:法律制度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以房养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如何保证这些行业、部门公平、公正地经营、管理和执法,在当前法治不健全的条件下是个极大的挑战。就拿房地产评估来说,由于起步较晚,中国房地产评估机构还极不规范,不但整体素质偏低,而且市场存在恶性竞争,有争议的评估结果,尤其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难以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有相关人士表示,在将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应设立对老年人居住权的优先保护原则。养老观念“养儿防老”的观念一直还在影响着这一代老人。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给养老院,不给子女,许多老人和年轻人还难以接受。在当前经济还不怎么发达、贫富差距还比较大的情况下,许多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也难以攒下一套房子,到老了,却又不得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以贷款养老,这怎么都让人感觉银行似乎在“抢钱”。有评论者指出,“以房养老”折射出的是中低收入群体深深的无奈,养儿就是防老,我认为主要是社会的大环境的重压,每个人可能都不能应付这个社会,但是我们的专家学者总是让新一代适应社会,没有办法。金融机构“以房养老”金融产品推出的较大阻力来自于金融机构,其中担心房价下行是主要原因。一位保险从业者说,这项工作的“难度在于,对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的难以预测。对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来说,倒按揭与正按揭恰恰相反,时间越长风险越大。养老机构老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房子到养老机构,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养老机构不够完善。好点的养老院收费太高,还要找关系;差的服务又不到位。产权制约我国推行的住宅用地70年年限也是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普遍担忧的问题。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保险公司或银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一方面所能承受的给付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风险也较大。适用人群按照现有情况分析,符合条件的最有可能是独居或孤寡老人,或膝下无子女、子女定居国外的老人,这些老人没有继承等问题。但即使这类老人也担心,一旦签订协议,即失去了对房屋的所有权,落入“没房也没钱”境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