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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如果房屋价值提升,且房屋归属问题有争议的,升值部分应该如何分配呢?首先讨论房屋升值的归属问题,时间节点应该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是应该在...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女双方约定了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而房贷是由买房者一人婚后所得财产进行偿还的,那么房子增值部分也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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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如果房屋价值提升,且房屋归属问题有争议的,升值部分应该如何分配呢?首先讨论房屋升值的归属问题,时间节点应该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是应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如果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应该在法院裁定作出之前。其次,房屋升值部分的分配应该与房屋总体分配的方式、比例一致,并不会区分对待。如果认为房屋评估价格变化比较大的,可以申请法院重新评估或双方协商达成新的评估价格,之后再进行分配。最后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的处理除了需要考虑的金额之外,还应注意取证方法、执行可能。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女双方约定了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而房贷是由买房者一人婚后所得财产进行偿还的,那么房子增值部分也是归买房者。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如果该房屋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夫妻离婚房子升值部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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