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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 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1、评估公司评估勘察所要执行的房屋,如果被执行人不到场不配合,评估公司仍然是可以做出评估报告的,这一点您勿用担心; 2、如果当事人对评估价格不认可,可以要求重新评估,但是前提是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不认可的理由,否则,是不允许重新评估; 3、申请执行人可以参与竞拍,流拍达到三次的,可以留下房屋,作价给申请执行人; 4、谁竞拍到房屋,这个拍卖费就由谁出,如果是由申请执行人拍卖到,那么拍卖费是由申请执行人支出这笔费用; 5、拍卖成功的一切费用,在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支付,然后向申请执行人给付相应款项后,剩余款项退还给被执行人。 相关法律规定,请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新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评估时,还要考虑到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影响价值的因素。第三方(评估机构)出现的意义,即在于是以市场来说话,而不是以政府的权力来说话,也不以老百姓自己盲目的要价来说话,而是按照市场规律来定价。 以前在拆迁补偿中的问题,既有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但是也有被征收方漫天要价的情况。其实,最核心的问题还是补偿问题。要防止政府的单方定价,或者是被征收人的这种漫天要价,其实都是需要回归到一个市场。因为只有真正这种市场价格,并且以公开的方式把这种价格让双方都知道,这样当事人才能有很好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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