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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商品交易是一种市场行为,开发商跑路或者开发商企业破产都是市场调节的,不属于政府管理的范畴。有些地区政府出于社会稳定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
一般来说,商品交易是一种市场行为。开发商跑路或破产都是市场调节,不属于政府强制管理的范畴。一些地区政府出于社会稳定或其他考虑会出台相应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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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肯定得管的,因为开发商是政府招商引资来的,一旦开发商跑路了,政府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特别是对于购房者来说,政府会出面协调和帮助购房者维权的。
是的。开发商破产了。如果房屋有银行贷款,银行将向法院申请财产拍卖。如果开发商在破产前出售了部分房屋,政府将协调如何分配和偿还开发商的拍卖资产。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不断发展,开发商跑路等一系列问题也在不断暴露,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对于该问题也在加强监管,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到预售资金监管,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目前实施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更是为了避免开发商跑路,项目烂尾,防止业主的购房款打了水漂而设立。在开发商跑路,项目面临烂尾,矛盾不可避免发生时,对于已经支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房款的准业主,可以通过“抱团”的形式起诉开发商,及时要求冻结查封开发商的在建工程、土地、房产、预售款专用账户以及其他全部的财产,以备在诉讼终结后能够完全受偿。对于没有财产可以冻结查封的开发商,业主可以考虑追究开发商商品房预售款开户银行的责任,如果该商品房预售款开户银行违反《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监管义务,使开发商得以卷款潜逃而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可以要求监管的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商的其他债主在保留好各种证据的前提下,也应该及时申请冻结开发商的相关资产,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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