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物业公司向出租人追讨物业费,出租人应当怎么办? 如果出租人已将租赁合同交给物业公司备案,并取得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可以拒...
1、如果物业公司向出租人追讨物业费,出租人应当怎么办? 如果出租人已将租赁合同交给物业公司备案,并取得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可以拒...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看业主与物业的服务合同时如何约定的: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中面向所有业主、使用人提供的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的是满足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的服务需求,内容通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作具体约定,目的是为了保证物业的完好与正常使用,维持人们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和物业良好的环境。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为例,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大致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管理服务(二)房屋装修管理服务(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四)环境清洁卫生管理服务(五)绿化管理服务(六)安全管理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消防管理和车辆管理三大方面。(七)文化、娱乐服务(八)其它同时惠及全体业主、使用人的服务
在更换物业公司的情况下,他们有可能是有债权转让的。这个你也可以请求物业公司出具该协议以证明其代收未交的物业费是有法律依据的。至少我认为你们一直不交物业费是不对的。 但是物业公司通过停止售电的方式逼迫你们补交物业费是违法的。因为水电费和物业费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如果你们依法成立业务委员会,可以针对一些权利和物业公司谈判的。
1、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小区存在住户不缴纳物业费的情形。催缴物业费也是好多物业公司所面临的难题。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依法予以追缴。 2、《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