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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购房合同受法律保护 2、根据相关法律,禁止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参与或协助办理无产证的房产进行交易,否则...
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的话和普通房一样买卖过户,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意向后按下面流程操作: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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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锡新安安置房买卖没有限制的话,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就可以和普通房一样买卖过户,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意向后按下面流程操作: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交付房款,之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后买方取证。
第一、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1、由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购房合同内容,购房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 2、对于无房产证的安置房,可以选择公证方式,为房屋的买卖增添一层保障; 3、由于安置房屋无房产证,交房以后房屋买卖即完成,不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等。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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