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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无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支付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未缴纳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纳出资的责任。公司债务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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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但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债务将由股东承担。(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股东出资后,资产成为公司财产,股东只能通过转让收回出资。抽逃出资非法减少公司资产,削弱公司偿债能力。债权人债权不能实现的,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自己的所有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对的债务不承担责任。除一人公司中,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外,,股份公司的股东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存在法定情形,比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其他有损于公司行为的,股东不以出资为限,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规定,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该法还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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