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能否将产品的通用名称作为商标进行使用?

2024-11-05
含有商品通用名称的标志是无法成功注册成为商标的,这主要在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鲜明、易于辨认且不可与其他第三方所享有的正当权益产生冲突等显著特性。若某个商标仅仅包含了商品的通用名称,那么这种缺乏显著性和辨识度的特性就使得该商标无法完成商标注册手续。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整个流程中,申请人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所申请的商标具备显著特性,从而实现最终获取商标注册证书的目标。除此之外,商标注册还需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保障。基于以上考虑,若阁下有意向注册一枚商标,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者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商标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各项要求。《商标法》第十一条

相关法规

《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