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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离职,如果已经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不需要单位批准,到期可办好工作交接手续走人;如果还处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可,...
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但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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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辞职不批,如果被迫自离的,也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关于辞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下:1、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按以上两种方式,均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想辞职走人,只需要主动与单位协商一致即可,但一般主动辞职的话就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坚持要辞职,则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完经过30天劳动者就可以自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辞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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