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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证据太少,可以继续收集,相关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之一。证据的数量并不重要。例如,劳动合同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仲裁证据太少,可以继续收集。劳动者真的很难收集证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申请帮助收集。劳动仲裁举证责任倒置,由公司提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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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证据的准备,劳动者可以收集员工证、考勤记录、工作文件、工资条、工作邮箱记录、工作聊天记录、同事证言等相关的劳动证据,用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 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 4、涉及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 其劳动者注意收集和保存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避免在发生劳动纠纷时陷入被动局面。以下是证明劳动关系的5种方法: (1)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 (3)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都可以视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4)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提供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证人要能够证明其本身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证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劳动争议,否则会被视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再次,证人开庭时一定要出庭作证,单纯的书面证言一般不为法院采信。 (5)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在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也是现金发放,而且劳动者也没有保留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尝试让接受过服务的公司客户为自己出具证明。
若双方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相同工作岗位的工资标准和加班费标准支付,同时不得低于郑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若你认为对方提供的证据有争议的,你也可提供相反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等来证明你的主张。同时,单位没有依法与你签订书面合同的,其依法你自08年2月1日起支付你每月双倍工资。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解决不了的,你也可依法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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