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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
这个要看外国驰名商标是否与中国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协议,或者共同处于一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系统内,则在该国注册的商标亦受我国的保护。注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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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国外驰名商标的保护遵循对等原则,就是说,如果该国对我国驰名商标有相应的保护,我国也应对该国驰名商标给予对等保护,是否构成侵权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国商标注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商标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我国对国外驰名商标的保护遵循对等原则,就是说,如果该国对我国驰名商标有相应的保护,我国也应对该国驰名商标给予对等保护,是否构成侵权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国商标注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商标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抢夺一词的意思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注册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注册的内涵进一步扩大,他人已知的商标和着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和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是注册。另外,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尺寸、上市公司的简称等其他先行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该被视为商标注册。但是,由于受到关注的对象不同,相关的法律原则也不同。前者是商标申请先和使用先之争,相关的主要问题是商标权的发生原则,后者主要是关于先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其他先商权的保护问题,同时也接触了商标权的发生原则。有学者认为商标抢夺行为是否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只是合法而不合理。理由是,注册行为只具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部分特征。抢夺他人先使用、创造信用的商标行为是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平竞争原则,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但这部分不正当利益不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没有规定他人先使用某个商标所获得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此外,注册行为不是欺诈或不正当行为,而是对商标实行注册的原则,如果不先申请注册,他人当然可以先申请注册,没有排斥竞争对手,法律没有规定违法行为,因此判断注册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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