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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不符合产品或包装上注明的产品标准;不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公司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肯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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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商品三包退换货规定是:自商品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退货;自商品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换货。商品三包是指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退货、更换、维修”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售出后七日内发生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所谓三包指的是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对销售出的商品承担修理,更换和退货的责任。根据国家关于新三包的规定,部分商品实施三包的时间规定如下: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2.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3.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4.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6.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附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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