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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在你原土地使用权年限内进行转让,但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持有土地使用证或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文...
我国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转让、出租、抵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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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涉及面是非常广泛的,比如单位或者个人,以及还包括境外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并且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的使用者就是中国国有土地使用者。那如果出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这个转让的条件有哪些呢?首先,第一点是,如果是以出让的方式取得的这个国有地使用权的这个国有土地还有进行转让的话,需要按照合同上面说好的已经缴纳支付过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并且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二,如果是以划拨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同时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而且还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补办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手续和缴纳出让金。那转让的方式又有哪些呢?首先,公开的方式,意思就是说是以公开的招标、拍卖等上网竞价的方式找到受让人的方式。另外,就是协议方式,就是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人通过和另一方进行资助协商自行找到了受让人的方式。这两种方式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的方式了。那么这两种转让方式的使用范围有哪些呢?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占主导的企业公司;以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了抵押权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属于以上任何公开方式的转让范围的,也就是是以两方进行协议进行转让的企业公司,这类公司是需要有相关的证件证明该企业公司是非国有经济成分占主要成分的企业公司,不然也只能按照上述公开的方式进行交易才可以。
一,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1,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4,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3)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
(1)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为规范土地使用权转让活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还要受以下几个条件的限制: ①通过转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转让合同终止日期和建设项目完成日期不得超过原出让合同所规定的终止日期和建设项目完成日期,不得改变原出让合同所列的权利、义务和各项用地要求。 ②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原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全部随之转移。 ③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④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如需改变原出让合同的规划用途,必须事先向土地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方可进行转让。 ⑤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转让人必须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补签土地出让合同,缴付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后,才取得转让的合法权利,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理人,必须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合同,并共同到土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换取土地使用证。 ⑥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如规定最高限价)来防止。 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经济组织类型的土地,公民在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若是想要变更土地使用者的姓名,就必须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的材料,并且需要按照流程办理,在变更结束之后,双方当事人还需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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