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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属于欺诈、经济诈骗的范畴,如果没有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罚款;已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罚款,甚至判刑。当然现在都实行网签了,只要...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行为对第一购买者构成恶意违约,对第二购买者构成欺诈。不仅不能履行一方购房者的合同,损害购房者的合法利益,还违反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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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丢失能补。 1、二手房买卖合同不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如果在过户之前丢失买卖合同可以与对方协商,再补签一份即可。 2、如果在过户之后丢失,那么,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生纠纷就失去了解决纠纷的依据。 3、如果到法院去起诉,因为没有证据,法院也不会受理。即使法院受理了,因为没有合同作为证据,在对方不出示合同也不承认的情况下,购房人很可能会输官司。 4、对于售房人来说丢失合同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如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买方违约,在诉讼过程当中如果买方不认可违约行为,卖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那么,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自己承担。
签订购房合同.支付全部或部分购房款,但长期不过户的风险很大,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性。一、一方违约风险。如果房价前,如果房价波动较大,交易方可能会要求调整交易价格。特别是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卖方提出毁约,或者不再配合办理网上签约、贷款、过户等手续,甚至转手另卖。二、原购商品房有问题,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购房产为未取得房产证的商品房时,如果该商品房项目手续有问题,作为商品房的一手买方,也是二次交易的卖方,自己长期甚至根本无法取得房产证,更无法将房屋转让给新买方。三、有贷款的房屋,如原卖方未按时偿还贷款的风险。如果购买的二手房有贷款,过户前应还清贷款。如果你知道约时过户时间会比较晚,一定要盯着卖家马上还清银行贷款。否则,如果卖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银行可能会收到房子。4、卖方其他债务和纠纷带来的风险。在合同支付至房地产转让期间,如果卖方有债务等其他纠纷引起诉讼,债权人或相关权利人可能会向法院申请查封和保全房屋。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房地产将无法办理转让手续,甚至有被法院执行的风险。五、政策变化风险。近年来,无论是购房资格政策还是贷款政策,都经常发生变化,买卖双方都无法控制。很有可能是由于新政的出现,买方不具备购买资格或不符合原约定的贷款条件,或者由于政策变化等原因,税额发生变化,双方对增加的税额产生争议。新政的实施点一般以网上签约时间为准。而且决定长期不办理过户的,签约后也不会去立即办理网签,一旦这段时间出现了影响交易的新政策,那就麻烦大了!
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二卖,在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在具备法定情节的情况下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各种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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