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待遇,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
如果职工在职期间非因工死亡,单位可以给死者家属一定的慰问金,如果死者缴纳了费用,社保局要向死者家属支付和一次性,具体数额因死者的身份不同而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保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的当地的社保部门,以获得更加详细准确的解答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的,丧葬费由社保局出。 死亡后可以领丧葬费和抚恤金。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3条:“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⑴由企业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以职工死亡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的标准计发;一次性补助费以职工死亡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标准计发。供养的直系亲属在领取生活救济费期间死亡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元。 ⑵供养直系亲属认定、生活救济标准、供养期限、领取形式: ①供养直系亲属系指主要生活来源依靠职工生前收入供给的下列对象:父母(抚养人)、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学习的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由企业按以下标准发给生活救济费:供养对象为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供养对象为非农户口的每人每月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供养3人以上的,按3人标准计发;供养对象为孤寡一人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比例5%。 ②供养期限: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以及死亡时仍保有原固定工身份的职工死亡,企业应供养其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至供养条件失去或者本人死亡止;与企业签订有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职工死亡,企业应供养其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至劳动合同期满止。 ③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按月领取。供养直系亲属不在企业所在地的,经本人申请,其生活救济费可按以下办法一次性支付:一次性生活救济费=领取的月生活救济费标准×符合规定的供养月数。对无法确定具体供养月数的,其供养月数最多可按120个月计算。 综上,我国劳动法律从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劳动者无论是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会给其家属造成极大的刺激和伤害,特别是死者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甚至会严重影响其家属的日后生活。所以,法律规定了企业经营者对非因工死亡职工的亲属给以相应的抚恤费用补助,也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意在弘扬我国传统的扶危济困,对职工亲属给以生活资助和精神抚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11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