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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因运作需要适当安排职工加班,并按规定支付加班费。但企业也不能无限制要求职工加班,企业要求职工加班的,加班时间每个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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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日加班可以安排补休。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除了双休日以外,职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劳动法》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是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二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三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因此职工遇到第一、三种情况,单位用补休代替加班工资就是违法行为。市劳动部门认为,根据《劳动法》,加班工资应高于平时正常工作的工资报酬,给补休单,只能反映加班收入与平时工作收入同等。显然,非休息日加班,用补休代替加班工资损害了职工的利益。
加班时间包括周六周日的,具体计算还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工作时间。周六、周日安排上班是合法的,但是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的部分就算加班,每月总加班小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法律依据如下: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在正常情况下,企业不能强迫工人加班。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雇主可以在与工会和工人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强迫工人加班,劳动者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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