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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的企业拆迁也称为企业政策性搬迁,根据《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符合政策性搬迁企业的...
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划,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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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交税的,具体是根据公司拆迁原因决定的。 2、拆迁纳税处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对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1、看具体情况定。个人因拆迁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或补偿安置的房屋,除下列两种情况外,均应征收营业税: (1)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取得政府财政部门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 (2)被拆迁个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迁,所取得的补偿费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房屋等面积产权调换。 2、,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但土地使用权归还方必须提供房地资源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并盖土地管理专用章),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可不征收营业税。 3、对2008年1月1日以前,符合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并有本市市、区、县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批文的,可不予征收营业税。
个人取得房屋拆迁补偿金,个人是否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个人是否需要按照国家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方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金,不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征收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以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1874年成为英国的固定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从中国国内支付海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只是从中国国内收入支付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国内的个人所得税和外个人来自本国所得征收的所得税。在一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在财政收入中占很大比例,对经济也有很大影响。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2018年11月报2018年10月的个税,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2018年10月申报2018年9月的个税,还是适用3500元旧的费用标准和旧的税率表。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公众对征收点有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征收点和免除额有严格的区别:征收点是征收对象达到征收额开始征收的界限。如果征税对象的金额达不到起征点,则不予征税。征收对象的金额达到或超过征收点时,不仅要征收超过征收点的部分,还要征收所有金额。所谓免税额是指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税的金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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