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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空地使用权由谁所有

2022-07-06
开发商之前设计好的在小区内归物业公司所用的房屋,应是该全体业主所有的,所有权隶属小区内全体业主。物业公司无权买卖该房屋,也无权随意改变房屋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隶属业主共有,但隶属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隶属业主共有,但隶属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隶属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隶属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需要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商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隶属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公司的认可后,按照限定解决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增加专项维修资本,也能够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五十一条,业主、物业服务公司不得私行占用、挖掘物业管理范围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有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的认可;物业服务公司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认可。业主、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商定时限内恢光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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