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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东一般没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资合性,股东转让股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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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其他条件适用的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由证监会另行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范围,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上市公司(含注册地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其他条件适用的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由证监会另行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范围,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上市公司(含注册地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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