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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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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非过错性,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约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工作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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