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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签劳动合同不可以不发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也不可以不发工资。 用人单位要履行...
单位劳动合同不规范当然可以拒签,但是要考虑一下问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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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张某于2010年6月1日进入该公司工作,公司应于2010年7月1日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本条款规定的双倍工资是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机制,与劳动者每月应获得的劳动报酬不同,双倍工资的时效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用工,将要承担较大风险或责任,主要包括: (1)未满1年的,按月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这就是说,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未签合同的,从第2个月开始每满1个月就应支付双倍工资,最多要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应在1年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支付双倍工资的同时应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合同,如果劳动者仍不愿签订的话,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1个月或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不签劳动合同的期限满1年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应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就是说,自用工之日起在1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就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负有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 (4)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月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解雇,但公司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员工在一定期限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者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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