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这个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一个申请可以裁定。对...
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这个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一个申请可以裁定。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破产后,最大债权人不具有优先受偿权,而是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根据对方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做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做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财产保全只是防止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时采取的强制措施。这种措施不是对财产保全申请人权利的担保。因此,当被申请人有多个债权人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时,申请保全的当事人不享有被保全财产的优先受偿权,被申请人保全的财产应当由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因此,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并不意味着可以优先受偿。
申请了财产保全的债权人没有优先受偿权。申请人对保全的财产无优先受偿权,由债务人没有其它财产可供执行时,应同其他债权人共同按比例参与对保全财产的分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4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