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应该注意...
难产是指母亲的生产过程进展异常缓慢,难产对母亲及胎儿的罹病率及死亡率均提高。孕妇难产泛指在分娩过程中出现某些情况,导致婴儿本身产生问题,或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下列情况可以解雇孕妇: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预产期前的第十五天开始休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