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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裁员不合理,国家专门出台了相关法律规定规定了疫情期间不仅不可以辞退员工,还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来发放工资待遇,对于违法辞退的,是需要支...
用人单位可以因疫情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进行裁员。但是要给被裁员工补偿金,重新招聘的,被裁人员优先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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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违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生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遂宁高新区为例,遂宁高新区企业复工需要履行以下申报流程: (一)拟复工复产企业(项目)向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 (二)高新区疫情应急指挥部接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企业性质,分别组织企业所在网格责任片区小组、对应企业现场查验组以及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及审阅相关资料,分别出具审查意见。 (三)经核查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项目),由高新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准予复工复产批复。经核查未达到防控条件的企业(项目)一律不予复工复产。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传染病防治法》第39条规定:对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 (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3)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故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被隔离或被确诊而辞退劳动者,如因其他问题用人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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