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房产权证书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统一制作的。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第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书不是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权证》,是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统一证明,通过两证合一确认不动产的物权效力。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人已浏览
2,248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