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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且你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用人单位行...
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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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刑事犯罪、劳动教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工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并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但考虑到试用期的特殊性,试用期满就要转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以上是即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问题的回答。
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况下,试用期被辞退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可以要求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认为,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的过程,解除或终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 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或终止试用期劳动合同,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总结如下: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1、劳动者提出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提出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情形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情形如下: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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