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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
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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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0万元,贷款40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贷款3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后的30万元,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分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15万元,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与房改的房屋,产权以一方父母名义登记。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房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离婚时房地产由双方协议处理;3、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给对方造成损失。离婚时,对方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婚前一方承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出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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