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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被解雇的,赔偿标准一般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计算,标准为每年工作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下按月补偿;六个月以下的,补偿半个月的工...
怀孕期间,非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和合同,否则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具体详情建议您和我直接联系,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189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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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对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卫生部、原劳动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颁发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卫妇发[1993]11号)进一步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以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是不得超过6个月。即哺乳女职工请哺乳假最长可到婴儿1岁半时为止。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r用人单位结构调整,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或者第四十一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哺乳期间,只可以按照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为结果调整解除哺乳期女工劳动合同违法,女职工可以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r《劳动合同法》r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若哺乳期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哺乳期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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