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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照申领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女方) 晚育津贴就是申领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其实是...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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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2012年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现在的成都生育津贴基数,要看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生育津贴可能远远低于职工原本的工资水平,此时,应该由女职工所在单位予以补足。其法律依据为《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社保机构按前款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费用,用人单位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有结余的,其结余归入女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1、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没有统一规定,生育险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报销比例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女方生育险可报75%,男方生育险可报50%,只能报一方; 2、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3、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仅限女方生育保险享受。 生育险报销水平以当地社保政策为准,产假长短还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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