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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
根据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其中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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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支付正常工资的差额,以及给付按照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满一年算一个月的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怀孕后如不能胜任原劳动,且有医务部门证明的,用人单位可安排其从事其他劳动。但《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且要采用书面形式。你所在企业,没有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原工作,又未与你协商,擅自单方变更岗位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因此,该企业应该恢复其原岗位工作,并支付你因岗位调换产生的工资差额。
因怀孕被降薪合法吗?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中的规定解除合同和裁员。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由上可知,如果在员工怀孕期间降低其工资是违法的。公司不可以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变更劳动合同。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而且职业女性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应当受特殊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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