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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面临房屋破产违约的情况时,向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提起法律诉讼是必要的步骤。首先,您需要递交起诉状,明确阐述您的诉求,同时提供您作为购房者...
如果期房开发商跑了,建议尽快去公安机关报案,并尽快提起民事诉讼终止还贷。针对这个问题,要提醒大家购买期房时,注意以下几点: 1. 检查售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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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12月31日在郑东新区观屿国际购买一套房,合同的交付日期是2010年12月31日,拖延到2011年1月19日通知交房,结果去验收房时根本不符合交房条件:我们什么也没有看到,拒绝签字开发商说;“逾期不办理而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我们个人承担”我们老百姓只是买房,又不懂法律,又是霸王条款,没有办法,只好签字--交物业费-给钥匙-去验收房屋;(室内:门窗不合墙体裂缝不平,消防设备没有,小区没有绿化,外墙体粉刷露底监控,暖气都没有,房子层高不够交房五大主体证件没有,)合同约定房产证是自交房之日起27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证至今还没有下来。我们多次找相关部门,信访局等,他们以各种理由拒绝,房子2年多了,五大主体表,竣工备案表,小区规划表我们没有知情权吗?现在开发商又让我们补房屋差价款?到现在交房时存在的问题;墙体裂缝,消防设备,暖气,一直没有解决。我们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告诉我们说,只有法院才有权利调我们小区的资料,我们只有用法律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真诚恳请法律大人,专业人士帮帮我们,解决我们小区的实际问题。
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的,应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购房者签署购房合同并完成预售登记之前,如果购房者遗失了合同,只需将未使用的合同作废,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约五十元的工本费。 在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但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之前,如果购房者遗失了合同,购房者应立即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的消息,然后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并再次进行预售登记。 在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并已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遗失了合同,购房者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需要的手续,同时还需要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署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由于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因此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未办理房产登记,购房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购房者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就可以避免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1. 购房合同是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2. 购房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房屋买卖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它对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 因此,不管房产证是否办理,购房合同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购房合同,今后购房者若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将不利于购房者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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