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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有没有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呢?用人单位有没有给你缴纳社保呢?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
1.因你在2010年2月12日合同到期后,继续在厂里工作,所以就与厂里形成了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厂里应当向你支付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 2.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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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没有与你续签新的劳动合同,但你与厂里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第一:你可要求厂里从2008年2月起双倍支付工资,第二,:既然你与厂里没有亲自签订解除合同一事,你可要求厂里给予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三,你也可要求厂里交纳社会保险,为此,你与单位如果协商不成,可提起劳动仲裁
工厂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应当享有原合同约定的待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该工厂没有和你续签合同,但也没有明确表示不准许你到工厂上班,那么只能视为工厂同意以原条件雇用你,工厂只给你临时工的待遇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工厂补偿你4个月的损失。
虽然工厂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你与工厂之间仍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但在起诉时,你需要提交证据,来证明你与工厂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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