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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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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依照上述规定,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期房销售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讲,也就是开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证才获得签订期房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因为无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认购书,都要求签订双方具备主体资格,消费者作为买方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开发商作为卖方要具备销售资格,这样双方签订的合同才能认定为有效。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不能销售商品房的。
建设部明文规定: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可以销售房屋。也不可以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类似”诚意金“之类的钱款。而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如果房屋出现任何问题或纠纷,也将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可能会承受较大的损失。综上所述,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不可以买。
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房子当然能卖了,其开发的房产原则上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是,在解决了是否可以办房产证的问题上,作为买房人还要关心什么时候可以办房产证,怎么保障买房人及时拿到房产证的权利。因为当前很多开发商在楼盘售出后,借以各种理由,推延办理房产证。为此,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商品房销售合同”,将开发商办理、交付房产证的时间作为合同条款予以明确约定,并约定不履行该义务的违约责任。只有这样,在以后发生纠纷时才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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