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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伤保险并被认定工伤的,生活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在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劳动者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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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用人单位被依法撤销、解散、破产、注销的,保险费及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旧伤复发医疗费的费用,按上年度实际支出标准的1.3倍计算,一次性拨付10年的费用给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和发放。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由原用人单位缴纳的费一次性划拨给经办机构,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二)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原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三)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按上年度实际支出标准的1.2倍计算,预留费用至统筹地区居民平均预期寿命(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未满18周岁的,预留至年满18周岁),由原用人单位一次性拨付给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和发放。
第39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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